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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

时间:2024-02-18 13:17:23
合作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合作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进行“甘肃省公航旅集团信息化咨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明确各方职责。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目的

双方一致同意用本协议的形式来表达双方对合作的理解和展望,同时规定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益。

第二条 合作原则

双方将遵循以下合作原则:

A、 双方在各项目竞标过程中的任何合作方式,必须以有利于中标为准则。

B、 双方承诺一旦中标,甲方将成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乙方将成为项目指定供货商或咨询合作伙伴。

第三条 合作框架

双方在项目上的合作框架为:

A. 甲、乙双方在项目的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B. 在本合作协议框架及满足项目招标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将成为项目的总承包商,并承担总承包商所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权益等。

C.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在承接项目过程中,有协助甲方参与招投标的义务,分享相应的利益。

D. 当业主方对设计方案等提出意见时,甲方应派出项目经理解决,乙方应积极的配合甲方与业主方沟通,控制好业主方的需求以求及时的解决问题。

E.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背靠背支付乙方设备采购费用或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收款。

F.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外协乙方部分项目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收款。

第四条 责任分工原则.

A. 甲方的责任:

作为项目总承包商对客户承担整个项目的责任。

负责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等材料给业主,做好业主参观、考察公司等的相关接待事宜。

负责标书的编写、修改、汇总、审核、定稿、制作和报价决策等工作,中标后按照合同要求投入实施和售后服务。

全面履行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义务。

B. 乙方的责任:

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的各项工作。 在投标阶段,乙方应及时保持与甲方的沟通,提供各个子系统的业主需求等所有必要资料,反馈相关的信息,并做好为投标准备的各项工作。

在实施阶段,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第五条 利益分享原则.

A、 甲方中标后,根据各项目售前约定(详细见约定协议书,文件编号:BST1406-02),按照中标部分总额的售前约定比例向乙方定向采购相关产品或外协部分工程。

B、 甲方将在收到业主方付款后一周内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设备或外协费用,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C、 如果甲方未中标,则甲方将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A、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地为各项目开展各项工作,保持及时、快速的沟通,项目售前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工作的信息应及时交流,如因某方延误项目信息造成的各种后果,此方应承担责任。

B、 项目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范围内互相配合并严格遵守,如某方违反本协议内条款,此方应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作组织结构

双方将成立“甲方――乙方联合项目组”以代表甲方和乙方协调和实施所有项目相关的事项。联合项目组的具体责能如下。

A、 协调双方与业主项目组的关系。

B、 协调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关系。

C、 协调和负责与项目有关的投标和技术实施工作。

D、 处理双方在项目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长期合作

在良好合作基础上,双方在不同层面和更多项目上表达了长期合作的愿望。

第九条 不竞争承诺

双方承诺在本合作备忘录生效期间,除非对方同意,双方将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与双方合作投标项目内容向冲突的第三方企业合作。同时双方承诺在本备忘录生效期间,除非对方同意,双方不引进对方参与本合作的有关技术、管理、经营人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其他未尽事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条件.

A、 项目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各自所在地法院对对方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合作协议由合作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兰州 签字日期: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兰州 签字日期: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合伙企业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开办协议、按以下方式执行:

第一章、成立事由和甲乙方基本权利义务

1.1总纲

1.1.1甲、乙双方于 20xx年12 月14日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成立 服装批发贸易公司

1.1.2甲乙双方按实际投入股份资金的比例享受权益及承担义务:甲方投资51%并享有同比例的权利及承担同比例的义务,乙方投资49%并享有同比例的权利及承担同比例的义务。

1.1.3在开办、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审计无误后实报实销作为管理费用支出的一部分。

1.1.服装批发贸易公司所需资金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出资在订货前到位。

1.2 甲方权利和义务:

1.3 乙方权利和义务:

1.4双方的其他约定

1.4.1服装批发贸易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如有一方转让股份,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价格由双方协商。

1.4.2营业执照 陈远红 担任负责人,性质为合伙企业。

1.4.3 服装批发贸易公司的管理、生产、人事聘用等按照企业制定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

第二章:合伙名称、合伙人的出资及经营范围

2.1 甲、乙双方计划各自投资人民币现金3 万元、共6万元人民 ……此处隐藏9654个字……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盈余分配

1.甲、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按本专利产品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利润为依据进行分配 ,以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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